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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育学院开展2018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

2018年05月14日 21:27 姜少英 点击:[]


2018513日,体育教育学院开展2018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,学院2016级和2017级两个在校年级进行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班级民主评议,2016级班级民主评议由班级班长主持,2017级班级民主评议由学长在班主任主持,体育教育学院张宏新、姜少英、张之怡等辅导员巡查参加了各班评议大会。

 

 

根据《沈阳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本科)认定工作暂行办法》【沈体院发(2017281号】及《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学工部字〔20180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,体育教育学院成立了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,由体育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晓艳同志任组长,各年级成立了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议工作小组开展2018年体育教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。班级民主评议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班级投票,按班级30%贫困生的比例进行评选。

 

 

经班级民主评议及投票,体育教育学院顺利完成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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