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沈阳体育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》文件要求,经辅导员个人申报,资格审查,学院集体研究决定,拟推荐张宏新同志参加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。
本公示发布后,广大教职工对结果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1年7月12日前以电话、信函、亲访等方式向体育教育学院办公室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、信函应署真实姓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24-89166505
体育教育学院
2021年7月9日
上一条:关于拟增补佟向楠等5名同学为沈阳体育学院2021年慈善总会慈善助学项目资助对象的公示
下一条:关于拟确定赫英华等20名同学为沈阳体育学院2021年慈善总会慈善助学项目资助对象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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