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沈阳体育学院2021年慈善总会慈善助学项目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报,体育教育学院严格按照评审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,拟确定赫英华等20名同学为本次慈善助学项目资助对象,具体名单如下:
现对本次资助对象进行公示,本公示发布后,公示期为3天,广大师生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1年7月11日前以电话、信函、亲访等方式向体育教育学院办公室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、信函应署真实姓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24-89166505
体育教育学院
2021年7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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